http://www.gkong.com 2012-10-15 16:20 来源:中国工业报
国务院此前正式印发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推动“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规划》时指出,当前我国能源需求刚性增长,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节能减排难度加大。与此同时,国际上围绕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的博弈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节能环保领域技术竞争加剧,发展方式转变已经刻不容缓。
据介绍,《规划》提出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以及各行业、重点领域和主要耗能设备的具体目标。此外,在工业方面则提出单位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下降21%左右,并对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提出了目标要求。
工业节能针对重点产业提出要求
《规划》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效水平提高、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主要包括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五项内容。
推动能效水平提高,主要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农业和农村节能、商用和民用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其中,工业节能主要对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提出了措施和要求;建筑节能则主要从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和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交通节能主要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以及城市交通节能,大幅提高交通运输能效。同时,对农业和农村、商用和民用、公共机构节能也都有具体要求和措施。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主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农业源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内容。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环保标准和控制要求;农业源污染防治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是根据减排形势提出的两项新任务,有利于进一步减少主要水污染物及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大力推进大气中细颗粒污染物(PM2.5)的治理。
提出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据了解,此次《规划》提出了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分别是: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脱硫脱硝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循环经济示范推广工程、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
第1~4项工程主要针对节能,节能改造工程支持锅炉(窑炉)改造和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项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家电、汽车、电动机、照明产品等。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支持一批共性、关键节能技术的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通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十二五”时期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第5~8项工程主要针对减排,内容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电力、钢铁、建材等生产设备以及机动车等排放源脱硫脱硝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通过实施减排重点工程,“十二五”时期形成420万吨化学需氧量、277万吨二氧化硫、40万吨氨氮、358万吨氮氧化物的减排能力。
第9、10项工程兼具节能减排,第9项重点工程是循环经济示范推广工程,主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共性、关键技术的培育、示范和推广;第10项是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主要从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预警以及强化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夯实节能减排工作基础。
重点工程总投资达23660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测算,“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总投资为23660亿元,其中,节能重点工程总投资约9820亿元,污染减排重点工程约8160亿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约5680亿元。节能、循环经济、重点流域工业污染防治、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解决,各级政府将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专项规划、产业政策时体现节能减排要求。二是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强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三是加强用能节能管理,切实改变敞开供应能源、无约束使用能源的现象。四是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完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依法推进节能减排。五是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引导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六是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具体包括价格、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政策。七是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建立能效“领跑者”标准制度,推行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机制,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八是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节能减排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九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十是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推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粮,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