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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纺织品:从“配额制”到“双控制”

http://www.gkong.com 2007-11-05 11:57 来源:青岛日报

    “终于可以摘掉戴在头上的紧箍咒了!”当听到欧盟日前已与中国就纺织品出口问题达成新协议,现有的配额限制将在年底取消的消息时,青岛保利抽纱纺织品公司董事长綦钢威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据中欧纺织品贸易协议,2008年欧盟将采用“双重监控制”取代“配额制”,对中国输欧纺织品中最为敏感的8个种类实施“监控”,时间为期一年。这对青岛这个纺织品出口大市来说,无疑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契机。
  取消配额为企业“雪中送炭”
  “这两年,出口配额,再加上退税下调、人民币升值等一系列变化,给外贸公司和出口型企业带来很大压力。而欧盟取消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配额,对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个新机遇。”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全球纺织品配额已于2005年1月1日取消。但由于中国纺织品出口量持续激增,欧美继续对我纺织品出口设限。这两年中国纺织品要出口欧盟,首先得有配额,要取得配额就必须靠招投标,企业中标后方能取得配额。没有配额的企业若要出口,就不得不花高价从有配额的企业中购买配额。所以,配额制为企业出口额外增加了很大成本。
  “配额成本几乎占据产品成本的85%。”我市一外贸公司经理告诉记者,“举个例子,目前配额市场上3748类裤子的配额价格是30美元,而这类裤子自身的生产成本价格也只有45美元至50美元;另外3389类全棉T恤的配额价格是18美元,而它的产品成本价格只有约20美元。估算一下,配额成本约占产品成本的85%,这可是一个相当高的比例。所以说配额一旦取消,这些绝大部分靠购买配额出口的企业成本会一下子减少。”
  据介绍,明年不受配额限制的输往欧盟的纺织品包括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士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0类产品。即发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由于配额不足,客户有进口需求也不能满足客户需要。配额取消后,企业将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凭借产品竞争优势占领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青岛华金针织品出口有限公司经理刘萍表示,公司每年生产纺织品,有近10%的要出口到欧盟,由于出口量具有一定的规模,往往配额不够用,以前仅购买配额就要花几十万元。
  同时,有关专家表示,青岛市纺织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日本、东南亚地区,配额的限制是阻碍我市企业开拓欧盟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取消配额,将进一步推进我市纺织品出口市场多元化。
  373家纺企获首批输欧资格
  根据中欧达成的纺织品双边监控协议,10月18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等单位联合发文公布《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对出口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了六方面资质限制,这标志着对欧出口T恤等八类纺织服装产品的企业将实行全新的核准制。
  据悉,此次确定的六条资质标准包括: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二年(含)以上;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对欧盟出口1万美元(含)以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根据六条资质标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10月底联合发布了明年第一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的企业名单,共计为373家。预计11月中下旬会公布第二批审核通过的会员企业名单。
  商务部外贸司有关负责人称,根据明年输欧纺企的6条准入指标,大约有6000多家企业可以具备领证资格。根据中国第一纺织网的统计,今年输欧协议招标第二次协议招标有投标资格的企业有5120家,实际中标的企业为3892家,单纯从数字看,按照预测的6000家估计,明年有资格出口的企业范围将扩大20%左右。
  “应该说,‘标准’规定的准入条件对企业的资质要求并不算高,按照这个‘标准’,许多纺企将有望获得出口欧盟的机会。”昨日,我市一家纺织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在看到这六条标准后,我市不少纺企表示,细则的公布让他们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今后接欧盟的订单会更加积极。青岛一位纺织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前两天我们大多接短期订单,因为还不确定明年输欧的情况,通过这两天接订单的情况来看,我们对明年的出口政策心里有点底了。”
  配额取消并非坦途
  与企业的“喜出望外”相比,青岛检验检疫局一位负责人谨慎地表明了他的观点:“总的来说,取消配额限制对我市纺织企业出口欧盟显然是非常有利。不过,现在配额对纺织企业来说已不是最主要的了,纺织企业最重要的是要往环保、品牌方面发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认为,欧盟目前在政策上有追随美国的倾向,美国对华纺织品设限是到2008年底结束,估计欧盟在对华纺织品设限问题上也不会轻易“善罢甘休”,即使2008年不再延长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但也会采取反倾销等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根据中国入世协议,在2012年前可以适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条款,一旦世贸组织成员认为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对其国内市场造成扰乱,就可提请采取特保措施进行限制。除特保措施外,其他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反倾销措施、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危害要比单纯的配额限制大得多。
  面对并不轻松的贸易环境,市外经贸局有关人士呼吁,纺织企业在配额取消后要慎重把握出口节奏,调整出口结构,重要的是转变出口增长方式,重视科技和品牌的贡献,要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升级方式的转变。
  业内专家建议,政府方面要积极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引导和管理,规范进出口贸易;而企业方面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授人以柄”,导致其他贸易保护措施的出现。政府和企业要同心协力,创造健康、自由的贸易秩序和产业秩序,促进我国纺织工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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