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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初现

http://www.gkong.com 2008-06-04 17:21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今年以来,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生态补偿在内的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出台,说明环境保护不再依赖“环保风暴”,而是开始了建立解决环境问题长效机制的探索。
  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指出,造成当前环境形势
严峻的原因,除了官员环境考核问责制度尚未到位外,还因为缺乏一套激励各级政府和企业长期有效配置环境资源的机制。为此,国家环保部门创新环境保护战略思想,将环保工作和经济社会建设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提出推行以绿色信贷为先导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为国家强化宏观调控提供有力抓手。
  应该说,过去环境经济政策不是没有,而是执行不力。比如,金融机构曾有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不贷款”,但由于没有配套措施而无法真正实施。现在,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国家环保部门、央行、银监会的3个公章第一次盖在同一份文件上,就有了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扩张的可能,从而使这项环境经济政策落到了实处。而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登记入市提出环保要求,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对参评“中国名牌”的企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更是有效切断了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企图钻环境政策漏洞的后路。国家质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国在制定市场准入制度的条件时,将把企业的环保情况列为一个重要考查依据:如果生产企业不能够达到环境保护所要求的标准,将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不能够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和回收利用再生产的产业也要进行严格限制,提高入市门槛。以上这些逐步构建起来的有利于环保的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将逐步使环境经济政策扎扎实实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失灵问题要靠法制解决。作为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环境问题要通过环境经济政策来解决,法律是必要的前提和保障。要使环境的非法获益者受到必要追究,利益受损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济,稀缺的环境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有赖于加强制度、法律建设。当前,要有效建立起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必须进一步明确其法律地位,为相关部门制订和实施环境经济政策提供法律保障。
  从“绿色风暴”到建立中国特色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到多部门共同参与协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正不断从传统向现代化迈进。
七项措施构建环境经济政策路线图
  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二届“绿色中国论坛”上,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为公众勾勒出了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并呼吁各宏观经济部门和拥有环保权能的专业部门联合起来进行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试点。
 
   长和系主席李嘉诚计划动用约237亿港元收购英国Norweb电力供应网…… 
 
  从首次叫停超过千亿元投资的建设项目到圆明园听证,从区域限批到流域限批……环保总局给公众留下了“强硬”的印象。

  潘岳近日却坦承:“环保总局4年来搞了4次环评执法,靠的全是行政手段。这些手段是现有法规制度框架内的最大创新,虽然在短时间内立竿见影,但长期效果却十分有限。”他认为,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是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最能形成长效机制的办法。

  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政策手段。就我国应建立哪些环境经济新政策,潘岳提出了7方面的构想:

  绿色税收。要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纳税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

  环境收费。提高排污收费水平,在资源价格改革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以价格和收费手段推动节能减排。

  绿色资本市常在间接融资渠道,推行“绿色贷款”,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利率,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

  生态补偿。要完善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下游产业对上游产业、受益方对受损方、“两高”产业对环保产业进行以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为主的生态补偿政策。

  排污权交易。利用市场力量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和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降低污染控制的总成本,调动污染者治污的积极性。

  绿色贸易。针对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中国必须改变单纯追求数量增长,而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与国内外环保的利益关系。

  绿色保险。一方面由保险公司对污染突发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减轻政府与企业的压力;一方面又增强了市场机制对企业排污的监督力量。

  在描述了一个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完整架构后,潘岳还为这一政策体系的形成开出时间表:从环保总局与各宏观经济部门合作情况看,争取在一年内出台若干项政策;两年内完成主要政策试点;四年内初步形成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环境经济政策一旦推行,不仅对中国环保事业有重大意义,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与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潘岳对此信心满怀。
建立环境经济新政策构想之一:实行绿色税收
一是实行绿色税收,通过税收的胡萝卜大棒来奖善惩恶。一方面对于环境友好行为给予“胡萝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另一方面针对环境不友好行为挥舞“大棒”,建立以污染排放量为依据的直接污染税,以间接污染为依据的产品环境税,以及针对水、气、固废等各种污染物为对象的环境税。
建立环境经济新政策构想之二:加强环境收费力度
二是加强环境收费力度,彻底改革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国际经验表明,污染者上缴给政府的治理费用高于自己治理的费用时,污染者才会真正感到压力。而如今,中国的排污收费水平过低,不但不能对污染者产生压力,有时反会起到鼓励排污的副作用。 

   为此,国家环保总局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运用价格和收费手段推动节能减排。一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包括水、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供热、土地等价格;二是落实污染者收费的政策,包括完善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电厂脱硫、推进垃圾处理收费;三是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包括鼓励资源再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生产使用再生水、抑制过度包装等等。
建立环境经济新政策构想之三:建立绿色资本市场
 三是建立绿色资本市场,斩断污染者的资金链条,保护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企业融资的途径:一是间接融资,指企业通过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二是直接融资,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斩断”污染企业资金链条,等于对它们开征了间接污染税。 

   对间接融资渠道,可以推行“绿色贷款”或“绿色政策性贷款”,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而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前不久,环保总局与银监会、央行共同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意见》,这应成为绿色信贷的基础文件。 

   对直接融资渠道,国家环保总局要联合证监会等部门,对于没有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事故多、环境影响风险大的企业,要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环节进行严格限制,甚至可考虑以“一票否决制”截断其资金链条;而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上市融资应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建立环境经济新政策构想之四:建立生态补偿试点
  四是建立生态补偿试点。生态补偿政策是国家环保总局最关注的领域之一。这项政策不仅是环境与经济的需要,更是政治与战略的需要。它是以改善或恢复生态功能为目的,以调整保护或破坏环境的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对象,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一种制度。 

   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下游对上游、受益方对受损方、“两高”产业对环保产业进行以财政转移支付手段为主的生态补偿政策,一旦研究实施成功,将为中国制订可持续发展战略,如主体功能区划与产业布局的重新调整奠定基础。
建立环境经济新政策构想之五: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
  五是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利用市场力量实现环境保护目标、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排污权交易最大的好处就是既能降低污染控制的总成本,又能调动污染者治污的积极性。举个例子,如果我国2010年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1000万吨,那我们就可根据发电排放绩效方法把这1000万吨控制指标通过无偿或者有偿分配、拍卖等形式分配给火电厂。 

   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火电厂就可以将自身的治污成本与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价格相比较,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买卖排污权。只要不同企业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费用存在差异,市场交易的机会就存在。那些治污成本低的企业,就愿意通过加大治污力度、卖出多余份额排污权来获益;那些治污成本高的企业,就有动力去市场购买排污权来节约成本。 

   市场上排污权越少,价格就越贵,企业治污的动力就越大。当企业发现他们在提高治污水平、改进治污技术方面有利可图时,就有可能由一个消极的污染者转变为积极的污染治理者。而环保部门可以通过逐年压缩发放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份额来达到“减排”目标。 

   此外,排污权交易政策还为公众参与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如一些公众环保组织可以用筹集来的资金买下若干份额排污权使其不进入市场交易,等于为全国二氧化硫减排作了贡献。 

   然而,理论的完美并不意味着现实的完美。排污权交易政策要在中国推行,可能面临一系列的困难,还需要根据国情进一步研究和试点。
建立环境经济新政策构想之六:完善绿色贸易
2007年9月11日,瞭望
  六是完善绿色贸易。在西方国家普遍设立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势下,我国的贸易政策应该做出相应调整,要改变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与国内外环保的利益关系。 

   这首先得看好两道门。一个是出口。应严格限制能源产品、低附加值矿产品和野生生物资源的出口,并对此开征环境补偿费,逐步取消“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必要时开征出口关税。另一个是进口。应强化废物进口监管,在保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低环境污染的废旧钢铁和废旧有色金属进口;征收大排量汽车进口的环境税费;积极推进国内的绿色标识认证。
建立环境经济新政策构想之七:建立绿色保险
  七是建立绿色保险。绿色保险又叫生态保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其中,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具代表性。 

   可以设想,一家企业突然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巨大的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这家企业将被迫破产。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补偿救济,环境破坏只能由政府花巨资来治理。受害者、企业、政府三方都将承受巨大损失。但如果企业参加了环境保险,一旦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给被害者提供赔偿,企业避免了破产,政府又减轻了财政负担,这符合三方的共同利益。 

   但这并不意味有保险公司兜底,企业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污染。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污染事故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 

   保险公司还会雇佣专家,对被保险人的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种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如今,环境生态保险已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 

   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已与保监会成立合作机制,准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和环境危险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行业,联合开展试点。同时共同推进环境风险责任的强制保险立法。 

   以上粗略介绍的七项政策,在国内外学术界、各相关部门都已经反复探讨过,不是什么新东西,但是在我国政策实践中却迟迟没有推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述政策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当理论的前瞻性与分割管理体制下的利益格局发生冲突时,环境经济政策就难免“知易行难”。因此,现在谈环境经济政策,不只是要做一个理论研究,更是想呼吁各部门建立节能减排新政策的联合研究机制。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甘做配角,愿意协调机制、整合各方力量推行此事。
我国将建全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记者日前从环保总局了解到,我国将建立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运用市场力量来治理污染。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我国将尽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及生态补偿机制;排污费标准要达到或高于补偿治理污染的全部成本;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水资源及污水处理费用,加大推行用水超定额加价的力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通过价格机制,促进中水回用。
  我国将建立包括税收、信贷、保险在内的完整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环保总局将和
银监会在近期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未执行环评审批和验收的项目、未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依法被环保部门查处的企业将不能得到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已发贷款也将被追回。(吴晶晶顾瑞珍)(据新华社北京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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