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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采取五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

http://www.gkong.com 2009-02-18 17:25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21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采取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五大举措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

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不得擅自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

《通知》要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

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鼓励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

《通知》指出,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

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

《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

对于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可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通知》还对需要支持的“困难企业”的条件和认定程序等作了原则规定。

据有关部门预测,上述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三项措施落实到位,可在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为企业降压减负上千亿元,稳定上千万个企业职工就业岗位,对保持当前就业局势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促进就业:2009年我国政府面临的民生最大考题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杜宇、雷敏、王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就业乃民生之本。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促进就业,无疑成为2009年政府面临的民生最大考题。

  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三十年来取得历史性成就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题(记者杜宇)从政府“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转向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从“企业保障”转向社会保障,对于我国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来讲,这是一个制度转变的30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回顾并总结了30年来我国就业与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新华时评:就业压力增大不可忽视劳动者权益保护

新华社太原12月7日电(记者 王炤坤)记者在基层采访时发现,面对竞争加剧、就业心切的从业大军,一些用人单位不仅降低了工资和福利待遇,而且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对就业人员提出的一些正当要求置之不理。人们担心,随着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劳动者权益保护也会相应出现“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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