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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发文禁“歧视国货” 苏州地铁置若罔闻

http://www.gkong.com 2010-03-08 10:53 来源:《中国机电工业》

  谁能料到,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到了苏州竟成一纸空文!

  今年6月4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监察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八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言之凿凿地要求,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违法限制国产设备使用,并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尽管《通知》下发已一月有余,在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7月29日公布的400V开关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却仍直接指定“主要元器件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施耐德、ABB、西门子、穆勒)”,人为地将国产品牌排斥在外——我国招标采购活动中“歧视国货”现象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国产皮,洋内脏

  据了解,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全长25.739公里,共设24座车站,工程总投资达126亿元,已于2007年底正式开工,按照规划,将于2012年竣工投运。上述招标项目即是针对其全线供电系统400V开关柜的采购,招标人、招标代理分别为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从该项目最后的中标结果来看,倒似乎并未与国家文件精神相悖。据招标方10月21日发布的中标公示,该项目的中标人系吴江金通力电器成套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198.173万元——经查,这是一家位于同里经济开发区的中国企业。

  尽管如此,可不要以为该项目采购的就是“国货”!据知情人士向《中国机电工业》透露,此番中标的,实际上主要是西门子公司,或者确切地说,是西门子的元器件,装在了国产的外壳中。而真正的“国货”,根本连参加投标的资格都没有。

  记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到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其中在“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基本条件”下,赫然列出了这样的条款:“投标产品中断路器、接触器、智能仪表、继电器等元器件必须具有两条及以上地铁使用业绩,其中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施耐德、ABB、西门子、穆勒)”;“国际知名厂商(施耐德、ABB、西门子、穆勒)除本身可参与本项目外,对于其他单位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柜型或主要元器件)不超过两个厂家,并应明确技术支持和质量保证等”。

  这就是说,投标产品的主要元器件必须出自施耐德、ABB、西门子或穆勒,只有这四家外企,以及获得这四家外企授权的公司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而对照此前国家九部委下发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需要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通知》还措辞严厉地强调,“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采用歧视性条件,间接或直接指定采购国外品牌产品或功能部件,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难道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吗?那何以其招标公告会刊登在苏州市财政局主办的“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

  难道就没有一家中国企业有能力承担该项目吗?据记者了解,仅苏州本地就有很多专业从事中低压元器件和成套开关设备研发、生产的企业,它们的产品已经被应用于北京中南海、秦山核电站、上海东方明珠、首都国际机场、伊朗德黑兰地铁等国内外重点工程。

  既然如此,凭什么设限不让真正的“国货”参加投标——哪怕连一个同台竞技的机会都没有?而想要参与该项目的中国企业,却须事先取得外国企业的“批准”,这又是什么逻辑?

  歧视国货

  比贸易保护更可憎

  不得不提不久前一场广受关注的争论。

  今年5月末,由于不满外企在参与我国逾50亿欧元的25台风力涡轮发电机订单竞争中失利,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发表评论称:“中国政府似乎有意将外国供应商排除在其4万亿元人民币财政刺激方案下的合同之外。”作为对此的回应,国家发改委第一时间在其官方网站上指出,目前在装备制造业招标采购活动中,通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件违法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比较突出,在一些领域还相当严重。这意味着,国内招标真正存在的问题并非“排外”,而恰恰是“歧视国货”。(国家发改委话音刚落,苏州地铁上述项目就出来“现身说法”了。)

  在国家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推出的背景下,“国货”与“洋货”的博弈,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在我国招标采购活动中普遍存在的“歧视国货”现象,也第一次曝露于普通公众的视野之下。

  这已经不是新问题了。尽管我国自2003年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法》早已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至今,外国品牌依然在电梯、彩色胶卷、轿车等多个行业的政府采购中居于垄断地位。尤其是装备制造业领域,拒绝、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问题积弊已久。事实上,这已经是本刊今年以来第三次报道类似的排斥国产设备的招标事件。

  国内有关学者指出,政府采购过程中优先购买国货是国际通行的惯例。虽然中国已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并在入世时承诺加入该协议,但目前并未加入,所以中国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优先购买国货并不违背WTO精神,不构成贸易歧视和保护主义。反倒是欧美等国垂涎于中国政府每年庞大的采购计划,不断敦促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加入《政府采购协议》之前的窗口期,利用政府采购保护国内产业和品牌,扶持国内企业更快地发展。

  遗憾的是,在现实的一些招标活动中,中国企业不但不敢奢谈什么“国货优先”,甚至连起码的平等竞争的空间,都可望而不可求。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这些企业不仅要面对出口市场的萎缩和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而且不得不面对国内用户对其产品的歧视——这种歧视甚至已经到了如此猖獗的程度: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墨迹未干,就被“抛到”了废纸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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