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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中国“低碳”之路 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http://www.gkong.com 2010-03-08 11:05 来源:国家电网报

 

 

   战略

  借力新能源 向低碳方向转变

  保障能源的长期稳定可靠供应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黄其励认为,作为发展最快大国的荣誉感和污染物排放最多国家的压力感,正落在当代国人的肩上。由于能源系统有较强的惯性,调整周期长,为了实现我国对世界的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我国的能源系统必须从现在开始向低碳方向转变。

  黄其励举例,要落实这一宏伟目标,首先要关注我国正面临的严峻挑战:化石能源消耗增长过快。过去30年快速的经济增长使我国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当年GDP的3%~4%。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责任不可抗拒。根据国际能源署提供的(2008年)数据,我国2006年能源活动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世界排放量的20.13%,美国为20.35%。

  为此,黄其励建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节约、低碳战略,并要树立五个原则:

  一是全生命周期内、产业全链条中效率、效益最佳的原则。即追求资产全寿命周期、产业全链条内成本最低、能耗最少、污染最少,充分发挥增量和存量资产效益。

  二是树立能源、环境“天花板”原则。不能任由能源消耗随GDP增长而快速增长。国家要搞好顶层设计,规划好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的“天花板”,不可突破;也可以考虑对各地区实施“化石能源定量”的做法,在科学制定的能源和环境“天花板”下,引导经济转型、产业调整,努力增加GDP,搞好科学发展。例如,我国要控制能耗总量,让煤炭、石油消耗最小化,让能源强度和弹性系数逐步下降。通过努力,力争2020年、2030年、205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45亿、50~55亿吨标准煤的区间。

  三是实施节能优先战略,树立全社会的“大节能”方针。即节约能源,节约消耗能源而生产的一切物质(钢铁、水泥等),节约可以产生能源的物质(水、土地等),并且从每件事、每个人做起。

  四是建立工程项目试点在前,经考验、改进,成熟后再推广的原则。特别是系统性工程、重大工程和世界首次的工程,不能仅从良好的愿望出发而拔苗助长、急功近利,不能搞边研究、边改进、边实施的“三边工程”。

  五是不单纯以GDP论英雄,而是在能源消耗最少、环境影响最小、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少的条件下,以GDP发展快为榜样的原则。也可叫“绿色GDP”“环保GDP”原则,以此对各级政府、企业进行考核。

  黄其励呼吁,我们要以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视角,以迎接能源革命的勇气、魄力,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从资金投入产出讲,我国每年进口2亿吨石油,按每桶80美元计,则每年约需8000亿元人民币,如果拿出其中10%的资金,即800亿元人民币支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那么能源结构调整的局面定会大为乐观。

  黄其励强调,可再生能源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点,是能源本地化、洁净化、可持续化战略的主力军。要正确看待和引导可再生能源在发展初期碰到的一些问题,如风电与电网的和谐发展问题、太阳能发电的造价在短期内偏高的问题等,完全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政策引领、市场经济、管理创新等措施,“在发展过程中推进,靠共同发展来解决”。

  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温总理强调,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还强调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进展。

  探寻中国“低碳”之路,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要以能源结构调整、温室气体减排为宗旨,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植政策,大力支持和指导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快速发展。当然,会有很多的困难,所以必须从现在起就要加强领导,结构调整引领,规划、政策先行,技术进步开路,产业链和谐发展,全国共同努力方能实现。

  我国每年进口2亿吨石油,按每桶80美元计,每年约需8000亿元人民币。如果拿出其中10%资金,即800亿元人民币支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那么能源结构调整的局面定会大为乐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其励

  目前,国内风机制造企业大大小小有70余家,大多是购买国外图纸,生产的机组原理、型号、种类繁杂,真正先进的制造技术基本无法引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邱爱慈

  在我国目前的分级财税体制下,接受外省电量会减少本省的产值和税收,受电省为了维护本省火电机组的经济利益,购买外省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也仅只是用来弥补本省用电缺口,导致拥有丰富可再生发电资源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后要面临如何消纳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总经理毛日峰

  全国政协委员、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董事长张红力:如果充分发挥在政策、资金、碳市场和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巨大优势,我国未来很有可能成为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最大的环保节能市场、最大的低碳商品生产基地和最大的低碳制品出口国。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能源消耗量大、使用效率低,严重破坏环境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彻底变革经济发展方式,依靠科技创新,走节能环保的低碳经济道路。

  规则 应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

  即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明确了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以及政府三方的责任和义务。新法的施行将极大地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对此,毛日峰表示,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我国出台了税收优惠、价格补贴、低息贷款等政策,以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生产成本,但由于电力生产的环境成本未能有效计算在电力价格之中,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缺乏与常规火电竞争的优势,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出台,便解除了发电企业的后顾之忧。

  按照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今后只要发电企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属于“规划内”且“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电网企业便有义务全额收购。

  毛日峰说:“电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无法大量储存,其生产和消费必须时刻保持平衡。新法使得全额收购具有了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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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日峰认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地区分布不平衡,较贫困、落后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很难在本地市场完全消化,而新法没有涉及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内进行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内容。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与《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立法强制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打破价格瓶颈,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跨区域、跨省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的规模,从而有效避免全额收购在实际运作中无法落实的情况。

  “电网企业在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同时,必然考虑如何消纳的问题。”毛日峰分析说,从我国近年来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情况看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约占CDM项目总数的79%,约占年总减排量的40%,意义重大。可再生能源发电CDM项目,使得设备产量和装机容量迅速增长,但若没有一定规模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市场做保证,其巨大的经济效益就难以体现。同时,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免费资源,基本上不受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开拓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我国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增强国家抗御能源危机的能力。

  毛日峰强调,我国可再生能源分布与用电负荷呈现出逆向分布的特点,大规模利用必须转化为电能并通过电网供应到用户。但在我国目前的分级财税体制下,接受外省电量会减少本省的产值和税收,受电省为了维护本省火电机组的经济利益,购买外省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也仅仅只是用来弥补本省电网的用电缺口,导致拥有丰富可再生发电资源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后要面临如何消纳的问题。因此,只有制定具体的强制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实施细则,才能打破省间壁垒,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规模,促使电网企业加强电网建设,积极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

  毛日峰建议我国制定分阶段推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配额的实施细则。“第一阶段,选择示范区域作为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配额的试点。试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需求配额同时也是区域内各省(市)的需求配额。在需求配额约束下,可再生能源电力资源不足的省(市)会积极参与跨区跨省交易以实现目标,优先把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配额纳入本省(市)的电力电量平衡,从而保证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后的市场需求,提高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配额。首先确定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配额目标,再将国家的总目标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摊到区域或省(市)。第三阶段,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交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发放绿色证书。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交易可先在电网企业之间进行,取得成功经验后,可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交易。交易主体可不再只限于电网企业,其他企业也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交易来体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

  毛日峰建议,适时在用户侧推行高于常规电价的可再生能源电价,建议分行业设定阶梯电价,用电超过一定限额,电价按可再生能源电价的标准执行。“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高成本和电网建设补贴的不足,在减少社会矛盾的同时,降低电网企业的经营压力,调动各方购买绿色电能的积极性。”

  技术 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研究

  迫于化石能源日趋枯竭和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双重压力,国际上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日益重视。不难预见,在二十一世纪上半叶,寻找各种替代能源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将是科学和技术研究领域最重要的课题。为应对能源匮乏、缓解环境恶化等问题,工业发达国家都把低碳经济作为最重要的措施。

  对此,邱爱慈指出,目前,各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对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做了很多科学研究,有很多成果也已进入技术应用领域。但是,从技术角度而言,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总体说来,技术发展还很不成熟。由于电能易于生产、传输、控制和转换,因此是品质最好的二次能源。研究各种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技术,是目前大规模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有效途径。

  经过长期调研,邱爱慈指出,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存在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对于工业发达国家,由于我国起步较晚,目前相关装备的制造能力比较落后,多数研究基本处于跟踪国外的研究思路,几乎没有重要的自主知识产权。

  相关产业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研发队伍,多数只是满足于购买国外技术的使用权并进行有一定商业利益可图的生产活动。这对提升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制造能力十分不利。

  由于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形成的产业目前大都只有不到二十年的历史,技术和资金的积累有限,因此,没有能力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战略性技术研发工作。

  目前在各级政府的倡导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发展速度很快,因此,对相关设备的需求量很大,所以各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要都忙于生产,缺乏自主创新的基本动力。以风力发电为例,据有关资料显示,未来十年,仅在内蒙古、新疆和甘肃规划的风电装机容量便高达8000万千瓦以上!在巨大的市场需求驱动下,许多企业无暇顾及所生产装备的更新换代工作。目前,国内风机制造企业大大小小有70余家,大多是购买国外图纸进行生产,生产的机组原理、型号、种类繁杂,真正先进的制造技术基本无法引进。

  目前,国内对新能源发电技术的研究虽然很热,也形成了一定的人员力量积累,但是普遍存在规模不大,研究方向、人力和物力资源分散的问题,因而相对于建设项目的进展速度,技术进步的速度太慢。照此下去,仍以风力发电为例,中国大地将很快被技术并不先进的装备占满。

  由于新型一次能源的特性与传统煤、水、天然气和铀很不相同,因而对电力系统运行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在研究新型能源发电技术的同时,还应对电力系统含有大规模新型一次能源后的输电技术进行研究。否则,电力系统由于运行问题的制约,所能接纳的新型能源电源容量将十分有限。由于电力系统的特性,整套的新能源发、输电技术在实际电力系统进行实验是不允许的。这样,目前对整体系统的研究缺乏坚强的平台,无法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的实验研究,已经产生的成果由于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物理实验,电力系统出于运行安全的要求不能予以接受,而装备制造业又由于电力系统不采用而不能下决心投入研发的人力和资金。这种情况严重延缓了技术进步的步伐。

  基于以上原因,邱爱慈建议迅速组建可再生能源新型发、输电技术国家实验室,由国家投入充足资金,集中相关领域的研发方向和人力资源,用较短的时间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新型发、输电技术及其装备制造技术。

  邱爱慈强调,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这个国家的装备制造水平上,而可再生能源的发、输电技术及其装备制造技术,是二十一世纪上半叶各工业国家必须抢占的制高点。我国虽然迟于工业发达国家起步,但根据目前这一领域的世界发展水平和我国目前已有的技术积累,我们可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奋起直追,完全可能在某些重要技术上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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