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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保护彰显中国力量

——评“中国第一知识产权案”

http://www.gkong.com 2011-04-07 16:10 《中华工控网》原创

  近日,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在杭州尘埃落定。世界低压电气巨头法国施耐德与中国民营企业正泰集团的专利侵权纠纷案在杭州达成和解。施耐德向正泰支付补偿金1.5750亿元。正泰在此次案件中的成功表现,不仅体现了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标志着中国企业已开始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自我保护。

  一直以来,重视并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知识产权是国外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优势。这种现状将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改变,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表示,“正泰与施耐德案备受海内外关注的重要原因,不是因为标的高,而是因为它所传达出来的,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态度。”

  专利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部分,首次写入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的指标,这对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意义深远。

  《纲要》首次对专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标志着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味着我国要进一步提升专利的研发、申请、授权质量和数量,特别是提升发明专利的质量和数量。

  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时期,以往依靠高投入、高耗能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十二五”时期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更多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这是世界科技发展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预计“十二五”末期,发明专利申请年受理量将达到75万件左右,大概是“十一五”末年受理量的两倍。

  加大创新投入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专利,三流企业做产品。”“谁有行业标准最强的话语权,谁的利益就最丰厚”。因为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垄断制度,发展至今,作用已不仅是被动防止别人盗用自己的技术,而是主动禁止别人涉足自己的领域。

  对众多跨国企业利用已有的知识产权制定行业标准,然后坐收渔利,我们在无奈之余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起直追,正在努力将“中国制造”变成“中国创造”。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为创新提供了更大的助力。

  据了解,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以提高技术水平含金量,抢占新兴战略性产业制高点。同时,国家将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并把促进专利运用与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结合起来,为推动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2008年,智光电气被北京先行新机电以侵犯其发明专利为由,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涉案专利产品为高压变频调速系统。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公司胜诉,驳回北京先行新机电所有诉讼请求。通过该案的应诉,也使得智光电气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更加深入和意识的增强。  

  自动化业当打造专利保护的高地

  随着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加快,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在过去的20年内,假冒伪劣产品的规模总量增长了100倍,每年约有6000亿美元的电器类假冒伪劣产品在全球流通,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在发达国家看来,技术转移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产权保护。伊顿电气集团亚太区副总裁付睿柯表示,“一个产品代表着商誉、技术、品质和安全性。而贪婪却容易让人背离道德操守,对侵权行为我们一直采取的态度是‘零容忍’,并施以多种措施全面保护产品的知识产权。”

   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认为,利用检察院对侵犯自主知识产权下重手是国家管理体系的特色。“这种威慑力和震慑力有利于帮助中国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自由品牌方面迅速强大起来,促使更多中国企业成功走向全球。”  

   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打造专属于自己的专利产品,同时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产品不被侵权。同时,行业内部应规范竞争秩序,企业之间以核心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客制化的服务来进行正当竞争。(文/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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