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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助推民营企业开拓创新

http://www.gkong.com 2011-06-29 14:28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门用一个章节阐述如何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对民营经济未来5年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近日,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秘书长陈庆振谈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布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影响时表示。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鼓励民营经济发展

  为发展民营经济,促使民营企业进入部分国有企业垄断的经济领域,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十五章第三节提出,“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虽然只有简单的6句话,却包含政策对待、进入方式和如何确保政策落实三层意思。”陈庆振表示,首先,国家在政策层面要求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具体做法一是明确提出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的经济领域,包括铁路、盐业、电力、电信、石油、民航、市政公用事业、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等;二是提出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

  其次,提出了民营企业进入垄断性行业的方式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建议民营企业以参与的方式进入垄断性行业,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既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也可以为民营企业进入新的领域减少阻力。

  第三,提出了确保政策落实的具体思路。一是打造服务型政府,为解决民营企业进入垄断性行业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更好的服务,如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二是增强民企实力,只要民营企业规模、技术达到了一定水平,各方面就会加大重视力度,阻力自然减小。

  “国家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垄断性行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体现。”陈庆振表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结构转型需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努力推动。

  经济转型需民企开拓创新

  “民营企业现在已经处于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位置,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所以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如果不提及民营企业的转型,我国的经济转型不可能实现。”陈庆振表示。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数量年均增速达14.3%,已经超过840万户,成为我国最大的企业群体,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74%;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年均增速达到20.1%,总额超过19万亿元。个体工商户超过3400万户,注册资金超过1.3万亿元,较2005年年底分别增长40.9%和133%。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年均增长9.7%,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年均增长10.6%。过去5年,民营经济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个体实力也不断壮大,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全国工商联的统计数据显示,从投资规模上看,截至2010年年底,民营经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超过12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34.5%,民营经济在全部19个行业中的9个行业投资占比超过30%,在金融业等国有资本长期控制的垄断行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高新技术领域投资规模显著增大;从对外贸易来看,2010年民营企业出口总额超过4500亿美元,高于国有企业出口总额1倍以上,5年涨幅超过200%,占全社会出口总额的30%以上,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主体;从税收贡献来看,2010年个体私营企业完成税收总额11173亿元,5年年均增速达22.2%,分别高于全国和国有企业2个和12.7个百分点。

  2010年,我国的经济总量按汇率换算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但经济结构仍然存在“两头大、中间小”问题,资源密集型产业比重大,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小,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技术密集型产业比重很低。因此,我国既要重视经济增长速度和扩大规模,更要重视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5年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十二五”期间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

  过去5年,不少大型民营企业充分利用资金和人才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动传统技术、传统产品的转型升级,逐步走出加工制造等传统产业,积极挺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配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新机遇。”陈庆振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重点发展的领域,民营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企业规模小、反应速度快、转型更灵活的优势,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挥作用,在占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上不分国有和民营。

  落实政策不以大小论英雄

  为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包括《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国家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陆续出台了若干配套或独立的政策。不能说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健全,更不能说国家不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但实际情况是,这方面的政策至少是执行得不够完美,以至于有些实质性政策沦为了象征性政策。”陈庆振表示,如《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解决中小企业的地位低下问题,可以理解为“反歧视”,但该法已实施了近10年,对中小企业的歧视至今仍然存在。

  “另外,一些政策的制定上还存在企业规模歧视,以企业大小论英雄。”陈庆振表示,如2005年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允许非公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但民营企业要进入石油行业,必须拥有自己的码头、拥有多大立方米的油罐,这无形中为民营企业进入石油行业设置了门槛。”

  据悉,在投资2200亿元的京沪高铁建设工程中,仅有山东枣庄的安桥集团一家民营企业参与建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影响民营经济进入垄断性行业的“玻璃门”、“弹簧门”依然存在。

  “其实这些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在10年前就应该解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郭励弘表示,应该扎扎实实地为民营企业做点事。

  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有近七成民营企业家十分看好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政策。由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发展研究基金会、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联合编制发布的《2010年中国企业家生存环境调查报告》指出,多数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经济走向和相关经济发展政策持乐观态度。

  针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查显示,有42.8%的民营企业家预计会对企业产生正面影响。

  针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目标,45.7%的企业家认为将为市场带来新机遇;24.8%的民营企业家表示将借国家实行节能减排之际,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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