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缺水事故时并非上述现象全都出现,一般情况下,只有前三种现象,而无后几种现象,则可能是轻微缺水,但不排除严重除水的可能性;如在前三种现象出现的同时,又出现后面几种现象时,一般即认为是严重缺水事故。
缺水事故的判断和处理
缺水事故有两种,一种是轻微缺水,即水位表虽看不到水位但锅筒内水位尚未降到水连管以下,这时水位表中出现的是一种虚假水位。这可用关闭水位表汽旋塞的办法,使水位表内蒸汽冷凝,形成真空负压而将尚未降到水连管以下的水吸引入水位表内。这种方法通称“叫水”。如叫水操作后,仍不见水位,说明水位至少已低于水连管以下了,很可能更严重,这时,就是发生严重缺水事故了。
如确认是轻微缺水事故,由于受热面尚未“干烧”,则完全可以进水到正常水位。如果原因不清,经上水仍不见水位时,或给水设备有故障时,则应立即停炉。如判断是严重缺水,则应立即紧急停炉,并降负荷,关闭给水阀门。
处理缺水事故重要的问题是,在未断定是轻微缺水以前和已确认是严重缺水以后,严禁向锅内进水。
发生严重缺水而停炉后,待炉体逐渐冷却,再对炉膛和其它处受热面以及炉墙、钢架等进行详细检查,如由于处理及时,不是十分严重缺水而无大问题时(如仅仅管子轻微变形),应查明和消除事故的致因,并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如过热较严重,引起胀口渗漏、管子严重变形、钢材严重过热烧损时(必要时做金相检查),则须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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