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任务。为深化区域发展领域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我司拟组织社会力量,以委托或合作方式开展一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范围
研究课题应紧紧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一主题进行。重点对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与区域合作的有关理论与政策进行深入研究。选题方向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
(二)区域政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三)区域政策与主体功能区的关系研究;
(四)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研究;
(五)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系研究;
(六)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关理论与政策研究;
(七)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研究;
(八)流域环境治理与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研究;
(九)特殊类型与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理论与政策研究;
(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其他问题研究。
课题申报者可以结合上述方向对研究题目进行细化,并注重理论方法的创新,并注意研究成果与实践的统一。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上述相关研究领域的副高级以上研究人员可以领衔申报课题,没有上述资质的,要出具两名副高级以上研究人员的书面推荐信。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课题名称、立论依据、课题框架、经费需求、课题组成员等内容。
(三)申报材料应由领衔申报人单位盖章确认,并邮寄到以下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邮编100824),信封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0日(以邮戳为准)。我司将在8月15日前公开发布课题入选名单,并择机安排答辩及课题细化设计等后续工作,一旦确定选题,我司将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相应给予经费资助。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三、其它事项
本次活动由我司综合处具体负责,联系人:孙桢、杨荫凯,联系电话:010-68501706 68502904,传真:010-68502873。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