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时51分时,两船相距0.8海里,“海力5”散货船失电熄灯,船长调动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但未主动广播警告周边船只避让。“WAN HAI A17”集装箱船此时以9.9节的航速在附近寻找靠泊位置,期间,船长、驾驶员、值班人员与引航员以目测、望远镜、雷达、电子海图等手段观察航道,均未发现“海力5”轮异常。
19时53分,“WAN HAI A17”引航员观察到“海力5”轮断电熄灯,反复呼叫“海力5”后,“海力5”回复要求避让,“WAN HAI A17”回复“无法避让”。
19时54分,两船发生碰撞。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海力5”轮全船失电的视觉特征明显,但交接班中的两位驾驶员、以电子海图与望远镜目测观察航道的船长、工作中的引航员与驾驶室值班人员均未发现其异常。“WAN HAI A17”轮疏忽瞭望,未及早发现“海力5”轮全船失电及失控的异常情况,并且发现异常情况后未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