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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运输 一、概述 为了保证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无误,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运输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撤团体废物;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直接从事运输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如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酌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瞥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姑发地引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印材料。 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库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劳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利用内河以从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前款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运输危险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丢失、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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