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与检测
(1)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环境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使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检修工程及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健康、节能、环保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设施,如通风换气设施、采光照明设施、空气净化设施、降尘除尘设施、隔热防暑设施、作业隔离设施等。
(2)施工现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粉尘、辐射、气体环境检测设备设施。其主要有辐射测量器、个人辐射报警仪、剂量累积测试、有毒气体检测仪等。
(3)施工现场的临时污染源如噪声、粉尘、污水、放射性物质等排放应事先向所在地环境部门报告,自觉接受业主和环境部门的检查、监测。
(4)铅、苯、锰尘、水泥尘、石棉尘、噪声、射线等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每年检测一次,末达到标准的,半年检测—次。
(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施工作业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
施工作业过程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作应急健康检查。同时应为其提供有效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产生灰尘的作业采取密闭和防尘净化措施。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在少雨季节采取洒水除尘、车辆限速等措施。施工现场的化学品(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化学成分的持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和减少因油品、化学品的泄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使用气体检测仪监测对施工人员较集中的作业场所进行焊接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遮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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